首 页 组织机构 廉政要闻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权力监控 廉洁文化
当前您的位置是 首页» 组织机构

纪委办公室/监察处 工作职责

来源:纪检监察处     上传或修改日期:2017-09-08 访问量:

 

 

纪委办公室/监察处是学校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机构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(一)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
1 .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,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。
2 .检查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,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。
3 .协助党委加强学校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
4 .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受理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举报。
5 .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,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。
6 .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保障党员的权利。
7. 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监察处工作职责
1 .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决定和命令的情况,贯彻执行学校决议、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2 .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。
3 .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。
4 .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,保障监察对象的权利。
5 .组织专项监察,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。
6 .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执纪监督。
7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 

[打印本页][关闭本页]

   版权所有 河北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  (022)60438192  60438193    jiwei@hebut.edu.cn

联系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   邮政编码 300401 访问量:

     河北工业大学信息技术研究所 设计开发